近日,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文件《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示湖北省第十五屆(2018-2019年度)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的通知》(鄂市監網合〔2020〕20號)和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表揚2018-2019年度潛江市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的通報》,認定湖北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潛江分公司為湖北省第十五屆(2018-2019年度)“守合同重信用” 企業和榮獲潛江市2018-2019年度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稱號,這是潛江分公司2010年-2011年、2014-2015年分別被省市認定為“守合同重信用”企業之后,再次被認定。
多年來,潛江分公司秉承“誠信、務實、創新、奉獻”的價值理念,始終把規范合同管理作為加強企業信用建設的重要手段,建立、健全合同管理制度,嚴格合同管理,將合同管理全面貫穿到企業管理中,防范控制合同風險的能力大大提高,保證了各類合同均能全面、及時、有效地履行,切實維護了公司和客戶的合法權益。